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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頭條~夫妻非薪資所得 強制合併報稅 違憲

中央商情網/ 2012.01.21 00:00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解釋,現行稅法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稅額與合併報稅,有違租稅公平,宣告違憲。財政部指出,現行所得稅制是以「戶」為報稅單位,若依大法官解釋,未來恐要改以「人」為單位,牽涉重大,將通盤考量後盡速修訂所得稅法。因報稅計算單位從「戶」變為「人」,未來儲蓄特別扣除額、房租支出與房貸利息列舉扣除額都將調降等配套措施。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夫妻薪資以外所得,如股利、股息、投資等非薪資所得須合併申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認為這項合併申報規定較單獨申報會增加稅負,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如同懲罰婚姻,宣告至遲在一○三年一月十九日失效。~中國時報2012年 1月21日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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