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夫妻所得合併申報 財部將修法

中央社/ 2012.01.20 00:00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0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將本著大法官解釋文,並參酌各界意見,儘速修訂「所得稅法」,避免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申報,有差別待遇。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第696號解釋,認為所得稅法中,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比單獨計算稅額的稅負還重,違反平等原則,應自釋憲公布日起最遲2年失效。

財政部指出,有關夫妻所得合併申報的法律條文違憲部份,影響層面較大,探討的問題也比較多,因此將參考其他國家做法,研商如何修法,使夫妻所得合併申報更符合租稅公平原則。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