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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科納:代子公司CoAdna(BVI) Limited 公告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與第三款公告標準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1.20 00:00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1/01/1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科納技術(蘇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同為本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2002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976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97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52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8976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54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不適用(2)日期:不適用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52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9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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