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為實施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第一次庫藏股案,提請
討論。說
明:(1)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三項之規
定, 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普通股並辦理銷除股份。
(2)本次實施庫藏股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貳億捌仟伍百萬元。
2.預定買回之期間:101年2月1日至101年2月29日
3.預定買回之數量:伍百萬股
4.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至57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區間價
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一、本公司經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一百零一年度第一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
席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一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伍百萬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三‧四,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
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五‧六,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第一次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八人均同意本聲明書
之內容,併此聲明。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穎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係在合理範圍之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