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7、49條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於一OO年度第四季已完成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為89,886股。(2)轉換價格:新台幣26.7元。(3)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 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5)股務代理機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