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因涉職棒簽賭案,以詐欺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確定,台南地檢署執行科傳喚他昨天到案,吳上午前往台南看守所報到,一度以身體不佳,希望春節後再執行,但遭檢察官駁回,隨即發監執行。
吳健保涉及職棒簽賭案,去年12月13日判刑定讞後 ,南檢依「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 」,去年12月27日傳吳健保,應於昨天到案執行。
吳健保昨天上午帶著醫師證明向南檢報到,聲請延至春節後才入監,但檢察官不同意,指已預留3週給他處理私人事務,且民俗節日非發監執行考量因素,加上吳係嚴重侵害社會法益或社會治安之被告,依規定須確保其到案執行,駁回聲請,經台南分監評估吳身體狀況適合執行,於上午11時45分收監。
台南地檢署以吳健保、黎紹君、周宏哲等人共謀,由黎紹君出面,和前中信鯨球員曾漢州接洽,勾結前中信鯨球員紀俊麟、陳健偉、黃貴裕、鄭昌明及曾漢州打假球詐賭,於97年8月將一干人等以詐欺罪起訴。
台南高分院判吳健保2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2萬元;黎紹君2年6個月,罰金16萬元;周宏哲1年6個月,罰金17萬元;曾漢州、紀俊麟、陳健偉、黃貴裕、鄭昌明5人無罪,全案定讞。
另涉盜採砂石案
吳健保另涉及盜採曾文溪砂石案,去年二審判決依加重竊盜罪判刑3年,行賄罪判刑2年,合併應執行3年6月,但收賄罪需三審定讞,目前全案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