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0/01/162.發生緣由: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內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就聲請人德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5年度整字第2號公司重整事件依公司法第309條所為聲請,於中華民國100年9月28日所為之民事裁定, 業已確定。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