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0款1.契約種類:預購遠期外匯交易2.事實發生日:101/1/163.契約金額:USD$30,000,000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不適用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不適用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以避險為目的7.被避險項目:應付設備款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美金30,000,000元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不適用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不適用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不適用12.契約期間:美金交割日期:2012/02/20-2014/07/15美金遠期匯率:29.3050-29.992013.限制條款:不適用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5.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