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說明,本期經彙整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回報資料,前期(1月2日公布)109家通報事業單位中,目前已有26家停止實施所謂「無薪休假」,恢復正常工作。實際實施無薪休假人數11575人,較上期12487人減少912人,通報事業單位減少18家,通報人數則減少1404人。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表示,本期勞雇協商減少工時之家數及人數雖均有減少之情形,勞委會仍將持續追蹤後續發展,積極處理,以維勞工權益。
勞委會再次強調,所謂「無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雇主如確因景氣因素影響,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以為因應,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本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並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無謂勞資爭議。事業單位如有任何違法之情事,勞工亦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處)或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將立即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