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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創業貸款 前3年免息

中時電子報/游婉琪/台北報導 2012.01.15 00:00
為減輕弱勢民眾的創業負擔,勞委會修正「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今年一月起,只要身分是獨力負擔家計者的民眾,可成為「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協助的特定對象,享有前三年利息全免,第四年起固定負擔一點五%低利優惠。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獨力負擔家計者包含配偶死亡、配偶失蹤六個月以上、離婚、配偶服兵役或服刑等情況,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的直系血親、配偶的直系血親或前配偶的直系血親者等。

勞委會表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者身分民眾,只要在申請微型創業貸款時,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通過後,可享前三年免息,第四年起年利息固定一點五%的優惠利率,差額則由勞委會補貼給放款銀行,降低弱勢民眾創業資金壓力。

勞委會表示,「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新台幣一百萬元、貸款年限七年,不需要保人及擔保品,近三年來已協助六千五百多人完成創業,創造約一萬九千個就業機會。另為協助婦女及中高齡者創業,勞委會也提供免費的課程與諮詢,相關資訊可撥免費創業諮詢專線○八○○-○九二-九五七,或上微型創業鳳凰網站(http://beboss.cla.gov.tw/)詳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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