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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牌搶標案 神通前經理緩刑

中央商情網/ 2012.01.13 00:00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012年1月13日電)時任神通電腦公司業務部經理的趙姓女子,被控指示下屬向同業小廠借牌圍標,取得24件公家機關標案。板橋地院今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判趙女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全案始於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民國99年1月間招標電腦等設備維護案時,開標當天館方發現與神通一起參與投標的2家廠商投標文件異常,立刻廢標並函送檢調偵辦,檢調蒐證後,4月兵分多路搜索神通公司與相關單位。

檢調追查發現,趙姓女子在96年間升任神通公司業務部經理,負責辦理神通投標公家機關電腦系統維護案,為確保神通順利得標,12月起竟指示業務部相關人員,找來多家科技公司借牌陪標,用刻意高填投標金額或故意短缺文件等方式,護航神通得標。

在趙姓經理主導之下,神通公司涉圍標台北市稅捐處、中華郵政及僑務委員會等23個公家機關共31件採購案,總計得標24件,總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7000多萬元,板橋地檢署去年10月偵結,將神通電腦等7家公司,與趙女等11名相關人員,依違反政府採購法罪嫌起訴。

由於趙女等11人在法院準備程序中皆認罪,法官改依簡易程序審理,將趙女判決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60萬元;其餘10名業務及廠商負責人,分別判處2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至3年,須支付公庫5萬至50萬元不等金額。

法院同時對神通電腦科罰500萬元罰金,其餘6家科技公司則罰5萬至45萬元不等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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