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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捷: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1.13 00:00
壹、本公司於100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4774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如下:1、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3、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4、 F401010國際貿易業5、 F401030製造輸出業6、 I501010產品設計業7、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晶圓研究開發測試、微機電系統研究開發)8、 IZ06010理貨包裝業9、 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微機電裝置及零組件生產顧問)1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2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1,600,000元,分為14,1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文華巷5號。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開資訊觀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日訂定,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一、現金增資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以新台幣50元發行。二、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提撥百分之十由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190股,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三、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71,600,000元,分為17,1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認股股款繳納期限:員工及原股東繳款期限為101年1月30日至101年2月9日止,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款書,逕自銀行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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