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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拷故宮國寶案 2嫌覬覦3寶

中央社/ 2012.01.12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2日電)檢方偵辦故宮國寶圖檔遭盜拷案,發現研究員陳耀東和助理葉麗珍涉嫌盜拷「永樂大典」圖檔,要求印製龍藏經的業者出資成立公司,讓他們擔任負責人,也欲對「宋畫全集」出手。

起訴書指出,龍藏經是清朝康熙皇帝於康熙8年徵專人以泥金方式用藏文書寫,並繪有精美佛像圖畫,且全書以貝葉經推蓬裝方式,每函約448葉,共計108函,極具價值。

檢方表示,故宮於民國97年間與龍岡公司簽立龍藏經出版契約,約定於去年1月前,完成第一版初刷的印製及發行,並回饋故宮31套龍藏經;陳耀東是負責承辦員,要求龍岡公司負責人趙均震另成立祥禾公司負責龍藏經銷售,趙男事後出資新台幣100萬元成立公司。

檢方指出,趙男事後發現陳男與葉女欲以祥禾公司名義作為故宮與浙江大學就「宋畫全集」授權製作的台灣代理廠商,已與當初設立祥禾公司原意不符,決定退出祥禾公司,陳及葉變成公司實際負責人。

檢方表示,趙均震因擔心龍藏經無法如期出版,涉嫌陸續給付陳男、葉女共計90萬元,在龍藏經出版後,龍岡公司回饋故宮龍藏經並支付運費,陳男及葉女竟向故宮詐領4萬5000元的運費。

檢方說,趙男給付陳耀東款項屬於「不違背職務」的「 行賄」行為,雖然立法院在去年6月間三讀通過增訂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案發時仍適用舊法,趙男不涉刑責。

檢方指出,陳、葉得知某港資出版商於去年10月與故宮簽約將「永樂大典」以古籍再造方式出版,竟以祥禾公司名義與出版商簽約,並盜拷「永樂大典」的數位文物影像2791張,保存在64張光碟內。

檢方表示,兩人得知故宮要清查他們的借閱紀錄,竟買了防潮箱,放置盜拷的光碟等資料,再將防潮箱藏放在祥禾公司,逃避追查。

檢方今天偵結,將陳、葉起訴,審酌葉女犯後深表悔悟,繳交不法所得,沒有前科,建請法院從輕量刑,;陳男部分,檢察官審酌他是葉女的主管,利用葉女出面為其經營祥禾公司,且至今仍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依貪污等罪嫌,將陳男求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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