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逮捕狀 日警卻未上銬

自由時報/
14 年前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十日報導〕據了解,偵辦台灣女學生雙屍命案的日警,其實已持有對張志揚的逮捕狀,只因慎重起見,才未當場對他上銬「逮捕」,而只要求他「任意同行」,也就沒有上銬,張志揚才有充裕的機會自殺。

張志揚在日警控制之下竟能自殺,引起台灣媒體譁然;專跑警視廳路線的日本記者表示,日警有「職務質問」的權力,在街上見行蹤可疑者,可施以職務上的詢問,判斷有進一步追查必要時,就可要求對方「任意同行」(意思是「跟我回警局接受調查」),至警察署接受盤問,若無問題就放行,若是通緝對象就當場逮捕,處理張志揚也是如此。

日本記者說,當日警發現重大危險的要犯,在證據充分且有逮捕狀的時候,可以略過「任意同行」,直接上手銬逮捕;而本案,日警對張志揚已有逮捕狀,可惜日警查獲張志揚時,因未百分之百確認身分,慎重起見,才未當場逮捕,只要他「任意同行」,未強制上銬。

至於張志揚自殺身亡,是否意味著本案就此落幕?東京警視廳「組織犯罪對策」第二課理事官岡谷晃治表示,日警掌握的各種證物都顯示張志揚涉有重嫌,依警方所有的全般證物,都無法證明有張志揚以外的人涉案,日警本要將張嫌帶到警署,比對DNA、指紋,等「驗明正身」後逮捕他,再送檢方偵辦,完成偵查程序。但張自殺,已無法使他面對證據做出供認,在缺少兇嫌條件下,將犯罪事實以書面資料移送,且嫌犯已死,由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後結案。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