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姍姍案 27日開庭

自由時報/
14 年前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記者范正祥/綜合報導〕美國密蘇里州西區聯邦檢察署九日指出,法院預定於元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開庭審理台灣前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涉嫌虐傭一案。

可能當庭遞解出境

由於檢察官已經和劉姍姍達成認罪協議,而保釋官也完成相關調查報告,如果法官凱斯在審判庭上接受這份協議,劉姍姍極可能當庭被判刑後立即被美方遞解出境,直接送回台北。如果凱斯不接受認罪協議,則本案將重新開始漫長的法律程序。

劉姍姍因為涉嫌虐待菲傭而於去年十一月十日遭聯邦調查局逮捕,到元月二十七日開庭,待在美國拘留所將超過兩個半月。台北駐美代表處副代表張大同日前表示,劉目前仍在「請假狀態」,所以還是中華民國外交官的身分。

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昨指出,基本上,尊重劉姍姍聘請的律師所進行的相關司法程序,還有包括一九八○年跟美方簽署的特權豁免這方面的協定,兩個部分都在持續加以進行處理。

在行政院答覆立委專案質詢內容中,外交部表示,劉姍姍僱菲傭從事駐外館舍清潔管理、宴客交際等工作均屬公務需要,依規定相關工資得由辦公費項下檢據列報,因此,該案應有「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相關條款所稱,經授權之職務行為適用,而得豁免於美國司法程序及訴訟。

外交部指出,劉姍姍本身訴訟費用,由其個人負擔;劉個人訴訟策略不影響我方豁免權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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