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9條暨各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股票發行人名稱: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民國100年第4季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請求執行認股權利,本公司發行新股履約計普通股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0元。3.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作業,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認股權人之集保帳戶,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4.辦理股票及公司債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