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民國100年第4季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請求認股,本公司以發行新股履約計67,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二、本公司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0年10月31日止,已全數執行完畢。三、以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