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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第二波年節食品抽驗 5件不合格

台灣好新聞/記者何沛霖/高市報導 2012.01.10 00:00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第二階段針對休閒食品(蜜餞、瓜子、豆干)、水產加工製品、糕類(蘿蔔糕、甜粿、年糕)、香腸及臘肉等年節食品抽驗共計158件,其中5件不符規定,合格率96.8%。

其中休閒加工食品蜜餞類違規率33.3%最高,另鱈魚丸及香檳瓜子各1件,針對不合格產品,該局已責令販售業者將該批產品下架,並調查源頭供應商,其中1件供應商來自外縣市,已移所在地主管機關處辦,本市業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此次不合格原因4件檢出甜味劑(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鈉【俗稱:甜精】)超量,1件檢出過氧化氫。一般甜味劑作為蔗糖代替品,依行政院衛生署規定:糖精及甜精可使用於瓜子及蜜餞,用量分別計為2.0g/Kg以下及1.0g/Kg以下,有研究指出糖精及甜精可導致大白鼠之膀胱腫瘤,被認為是致癌物質,極易溶於水,但目前科學或醫學上尚無直接證據指出代糖對人體有致癌之可能。

另過氧化氫用於食品的漂白、微生物的控制,若食入高劑量過氧化氫殘留的食物,可能會發生急性腸胃炎的症狀,食用者會有噁心、嘔吐、腹脹、腹瀉等現象。

衛生局於9日上午會同市府消保官共同前往本市年貨大街聯合稽查。另於該局檢驗科準備過氧化氫檢測試劑提供民眾索取(電話:07-2514017許技士),籲請共同為食品安全把關。衛生局並建議選購年節食品仍應儘量選購標示完整之食品,亦即應標示有(1)品名(2)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3)食品添加物名稱(4)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5)有效日期(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之產品;散裝食品有商業登記之業者要清楚標示「原產地」、「品名」供民眾選購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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