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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跳票 南台灣司機被迫改班

立報/呂苡榕 2012.01.10 00:00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南台灣客運司機不滿資方要求跨年夜加班,卻不按照勞基法給付薪資,只願給付司機一小時80元的薪水,引發勞工以集體休假抗議,之後16名司機遭到不當解雇。勞資雙方6日在高雄市交通局主持的協調會上達成初步共識,「以原路線、原責任區為原則,處理16位司機排班勤務。」資方事後卻以原路線已有司機遞補空缺,要求解雇員工改跑勞動條件較差的路線,讓工會質疑資方誠意,勞資雙方將再協商。資方強制要求上班原本打算在10日上午前往高雄市政府抗議的南台灣客運工會,因為6日協調已有初步成果,因此暫停抗議。回憶勞資爭議事件始末,理事長陳韻翔表示,由於公司未依勞基法規定,假日加班給予兩倍薪資,因此12月26日時,許多司機便已告知交通部和資方他們不願加班,之後要求資方公開合理的加班薪資計算方式,不過資方僅表示一切合法。資方30日張貼公告警告司機,如不上班就開除。31日早晨,司機再次告知資方不願加班,但當天傍晚接到資方簡訊,要求司機「已經排班了,請來上班。」陳韻翔氣憤表示,資方這種行為已違反勞基法第五條規定,以威脅強迫勞動。之後司機以集體休假抵制加班,元旦當天晚上便接到調度員的來電,告知16名司機不需要再來上班了,而這16名員工包括工會理監事以及現任理事長。雖然6日在高雄市交通局的主持下,邀集工會代表、資方與勞工局代表等共同協調,達成16名復職的協議,不過當天協調會上所同意的「以原路線、原責任區為原則,處理16位司機排班勤務」資方卻又以原路線已有其他司機遞補為由,要求半數以上遭解雇員工改跑其他路線。陳韻翔指出,資方說他們在元旦過後便開始安排遞補司機,但實際上根本是6日當天開完協調會之後,資方便匆匆將其它司機遞補上去。陳韻翔表示,資方不願按照協調內容來做,工會方面也會持續要求勞工局和交通局協助協商。高雄市交通局表示,當天的決議內容只是「原則」要求資方應這樣處理,但沒有強制,「協調會沒有要做仲裁的意思,我們希望資方能好好和工會溝通,畢竟解雇對員工造成很大傷害,春節馬上要到了,人力不足會影響運輸狀況。」而南台灣客運則未多做回應,僅表示一切交由交通局處理。改班不公引發離職潮客運司機勞動問題並非只有加班薪資未依法給付這一項。陳韻翔表示,去年2月開始,資方把原本16條路線中,雙班輪替的13條路線全部改成單班,換句話說,原本一位司機輪班9小時便能休息,改成單班後一個司機工作時間高達15至17小時。改班之後,卻發生薪資計算不公平的現象。陳韻翔解釋,由於司機除了底薪,還有里程獎金,有些郊區路線,一次就有20公里的里程,市區路線可能跑一天才幾十公里,結果大家工作時數一樣長,有些人月領4萬多,有些人僅有3萬多,「對改班之後卻仍領3萬多的司機來說,勞動條件變差,但薪資成長卻不符比例。」因為這波改班制度引發南台灣客運離職潮,8月工會成立,但在成立之前,卻遭資方不當打壓,包括私下詢問工會發起人是否要改跑更輕鬆的路線,企圖以利誘阻止工會成立。甚至在工會成立後,工會理事在40天內被記5個大過。另外在會務假上頭,勞資雙方也有不同解讀。司機體力負荷高「客運業長期勞動條件不佳,人力上總是很吃緊,人員調度上也發生問題。」陳韻翔說,因為人力不足,所以有事請假的人只能找休假的人代班,但是休假的人往往都是前一天跑收班車的司機,下班都已經11點多了,如果隔天一早代的是6點的早班,根本沒時間休息。而如此吃緊的人力調度,不但影響司機的身體,也危及乘客安全。這次勞資糾紛凸顯客運業長期以來的勞動條件問題,陳韻翔強調,客運司機要求的只是資方依法,但實際上資方不守法,政府也沒辦法。面對資方不一定按照協調結論讓解雇員工依原責任範圍復職,陳韻翔強調:「我們堅持復職一定要在原路線、原責任範圍,否則我們若跟資方妥協,以後誰還跟工會衝,而且這樣不就等於承認資方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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