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指出,國外實驗證明,當10公斤重的幼童在時速40公里的車上遭到正面撞擊時,因慣性定率,幼童將會瞬間產生30倍,也就是300公斤往前衝的力量,父母再強壯的手臂也無法抱住孩子。
道安會說,民國93年6月開始,規定凡1至4歲,且體重在10至18公斤的幼童,搭小型車時,應坐在車輛後座的幼童用座椅。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指出,國外實驗證明,當10公斤重的幼童在時速40公里的車上遭到正面撞擊時,因慣性定率,幼童將會瞬間產生30倍,也就是300公斤往前衝的力量,父母再強壯的手臂也無法抱住孩子。
道安會說,民國93年6月開始,規定凡1至4歲,且體重在10至18公斤的幼童,搭小型車時,應坐在車輛後座的幼童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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