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01年1月6日經債權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9,680股,經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自101年1月12日起上市買賣。二、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