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31歲、有詐欺前科的黃國哲,缺錢花用,編造他老婆與李姓友人有染,導致他們夫妻失和,去年1月5日打電話勒索李某,要他4天內交付30萬元遮羞費,並恐嚇:「若未如期交付,將打斷你的手、腳。」
李某未如期交付,1月9日上午見黃某與張博群(28歲)、陳意翔(23歲)一同到他位於新北市萬里區住處時,嚇得不敢應門,等確定黃等3人離去後,發現住處鐵門、鐵捲門上被噴漆寫著「死人」、「要死不怕沒鬼當」等恐嚇字樣,車子的後擋風玻璃則被人開槍射擊,留下 7個彈孔。
檢察官查出,黃某根本沒有結婚,女友早已棄他而去。黃某坦承,他有向李索討30萬元遮羞費,但否認噴漆及毀損李的車子;陳、張兩人則互推不是他們幹的,檢方仍認定黃等3人涉犯恐嚇罪,將3人起訴。
檢方調查期間,李某因畏懼黃等3人報復,不敢到庭應訊,甚至在檢方偵結前,嚇得撤回對3人的毀損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