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八歲的劉嫌及卅四歲的女友,兩人遊手好閒,專在文山區各大賣場、商店行竊,兩人最近異想天開,發明這招「假刷卡,真行竊」的手法,陸續得手多次。
店家向警方表示,兩人之前就曾拿著電話機、電腦鍵盤等商品,假裝拿金融信用卡付帳,但裡面存款不到一百元,所以無法刷卡,店員告知後,兩人還一付「怎麼可能?」、「拿錯了卡了!」在店員面前演戲。
情侶檔稍後表示要拿回去放,下次再買,卻趁店員不注意時,將贓物放進隨身的包包,接著交叉掩護離開,四日兩人在羅斯福路一家三C賣場行竊成功,但步出店外時,被巡邏員警盤查,由於沒有發票,兩人才坦承犯案,警訊後,依竊盜罪嫌將兩人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