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監獄的監所人員說,實務上為防受刑人逃脫,在提訊、押解甚至奔喪時,獄方多仍會為受刑人配戴戒具,像前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2年前服刑期間,因妻子過世要奔喪,就有配帶。
監所人員也會評估受刑人屬性,若遇到黑道背景或是有逃亡之虞者,則會由獄方選擇安全的時間點出發,事先不會告知家人,以避免過程中有閃失。
監所在處理「奔喪」方面,因為需兼顧情理、安全與風險,會事先請求地方警力支援;若奔喪受刑人有維安考量時,多選擇清晨出發、閃電往返,算是另一種拂曉勤務。
由於返家奔喪費用由受刑人家屬支付,有些居住外島或偏遠地區的受刑人會選擇放棄奔喪,只在監所內遙祭。
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辛孟南表示,法務部曾發函監所單位,指70歲以上或行動不變受刑人、輕刑犯刑期未滿1年、初犯等,若考核無脫逃等安全考量,得免施用戒具。
辛孟南表示,台中監獄最近並無免除戴戒具的案例,獄方執行相關工作,均以依法行政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