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可寧衛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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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2年01月05日公司名稱:可寧衛(8422)主  旨: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發言人:陶正倫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1/05 2.公司名稱: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申請上市時,經證交所決議事項及本公司所出具之承諾如下:一、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1)最近三年度及申請(100)年度第一季業績變化之合理性。(2)採換股方式取得三家子公司100%股權之必要性、合理性及對財務業務之影響。(3)所營事業之廢棄物掩埋場容量、預估使用年限及面對未來用地取得不易之因應方案。二、於最近一次股東會減少乙席內部董事及增選乙席獨立董事,以符公司治理精神。6.因應措施: 截至100/12/31,本公司執行情形如下:一、相關內容均已揭露於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二、本公司擬於101年度最近一次股東會減少乙席內部董事及增選乙席獨立董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