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隆電於2009年4月7日向美國北加州地方法院控告蘋果產品侵犯其2項多手指觸控專利;其中,一項專利是具有能偵測同時碰觸2手指或多手指的接觸感應輸入裝置。
另一項專利是具有能在鍵盤模式和手寫辨識板模式等2者間切換的觸控板。
蘋果隨即於2009年7月1日反控義隆電產品侵害其3項專利;蘋果2010年5月25日撤回其中1項專利的侵權主張。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2010年4月29日就義隆電控告蘋果侵權一案展開調查,並於2011年6月30日判定蘋果無侵權。
儘管義隆電向ITC控告蘋果侵權一案失利,不過,在地方法院雙方互控侵權案,義隆電與蘋果決定和解收場,蘋果將支付義隆電500萬美元,雙方並進行專利交互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