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婦家人為了伸冤,自行混入各地銷售會,耗費數月親自體驗、蒐證後提告,板橋地檢署起訴九九企業負責人曾燕妹、其子于志傑、業務員易世耀、陳玉美、盧陳宗、游錦圓,不過本案從一審到三審皆判無罪。
電子醫生電位治療器是九九企業從日本引進,透過業務員到各地設置解說會場推銷,每台售價十四萬五千元;新北市中和區婦人余陳圓,九十六年四月買入機器後天天使用,四個月後因腦出血住院,一個月後死於敗血症,余婦女兒懷疑,媽媽是誤信業務員說詞,「用了機器就可不必洗腎」,因此拒絕洗腎、延誤治療。
不過案經法院審理後,兩罪均獲判無罪,法院認為,余婦之死無法證明與治療器有直接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