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板橋地檢署表示,此個案可能是只有單一被害人,在證據力不足情況下,檢察官或法官才未批准。
土城警方調查,在永和開快炒店的楊某愛賭,前年依報紙小廣告陸續借了5萬元,除簽本票外,並約定10分利,他陸續還了6萬多元,卻仍有4萬元本金未還。
楊某受不了催債壓力,去年5月鋌而走險,持菜刀搶土城區學士路上的超商得手800元,被警方依強盜罪移送法辦。獲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的他,卻因籌不到保金被收押,去年8月一審判7年4個月有期徒刑。
楊被逮時向警方表示:「他(放高利貸者)跟我收重利,逼得我去搶錢犯案,很可惡!」希望警方能幫忙抓到他們,也希望法官能原諒他。
土城警方展開追查,由於僅單一報案人,加上檢察官認為他是重罪嫌犯,所言難以採信,警方雖已確定對方身分及位置,聲請4次搜索票卻都被打回票。警方不以為意續追,終於找到另一名黃姓被害人,昨天順利逮到放重利的28歲男子簡志豪。
找律師陪同的簡男雖矢口否認放高利貸,辯稱單純借錢,未明確約定利息多少,也未要求對方簽本票。警方根據匯款帳戶資料及提領戶頭現金的監視器畫面,認為他與其國中學弟,綽號「阿志」的男子涉有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