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芬蘭居留證 可先免簽入境再辦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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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從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生物辨識居留許可晶片制度,規定所有想要申請芬蘭居留證的外國人士都必須先完成相關手續。外交部歐洲司今天(5日)表示,雖然芬蘭駐台辦事處並未承辦這項業務,但經外交部爭取,芬蘭政府已同意台灣民眾可以先使用申根免簽入境後,再到當地警察局辦理申請手續。

外交部歐洲司司長李光章5日表示,透過積極爭取,有意申請芬蘭「居留證」的台灣民眾,將可以憑藉中華民國護照的申根免簽待遇,入境芬蘭之後,直接在當地辦理居留申請,省卻許多複雜程序。

李光章說:『(原音)可以用申根免簽證的方式進入芬蘭,90天之內到當地的警察局去辦理按指紋、面談這些事情,這樣的話,就不用跑到第三地去面試、送件這些繁雜的手續。』

芬蘭政府從今年1月1日開始採用生物辨識居留許可晶片卡,規定所有申請居留證的外國人士都必須親赴當地或鄰近國家的使領館送件、留下生物辨識資訊、面談以及領件。芬蘭雖然在台灣設有駐台機構,但由於簽證官已經裁撤,因此無法辦理相關業務。經雙方協商後,未來民眾可以利用申根免簽方式先入境芬蘭,再辦理其他相關手續,確實增加許多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