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限制型股票將上路 精宏投顧:科技業股票留才恐釀3大問題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2.01.04 00:00
去(2011)年修訂公司法,增訂公開發行公司可發行限制員工權益的新股給員工,在分紅費用化之後,睽違已久的「科技新貴」再度浮上檯面。不過,精宏投顧表示,科技業靠股票留才可能產生3大問題。

精宏投顧表示,過去常見的企業留才方式有發行員工認股憑證,主要的方式是企業允諾員工未來以「一定的價格」持有該公司的股票;與新制度的限制型股票精神相近,也就是企業留才給員工的股票,在一定的時間內不能轉讓。

專營企業年金規劃的精宏投顧鄭琮寰指出,科技業以股票留才容易產生3大問題。分別為:1.多年以來公開發行公司強調公司治理,現金股息分派多已成主流,這使得分配給員工的股票來源受限。2.分紅費用化制度的實施,轉讓給員工的股票以「時價」課所得稅,使得科技新貴的員工成為繳稅大戶;3.近年來科技股與國際景氣關聯性高,股價修正幅度大,這會造成當員工賣出股票時的所得與當初認股票市價的所得稅賦差距頗大,造成「賣股票為繳稅」的情形。

鄭琮寰進一步表示,企業常見的股票留才犒賞方案,實施標的多以自身股票為主,常見的方式有:現金增資員工優先認股、企業發行員工認股憑證、買回庫藏股轉讓與員工這些方式。

鄭琮寰指出,從資金管理的層面來看,這些方法有3大問題須克服:1.為了給股票,公司實施於每個員工的成本不固定;2.股價變動大,員工賣股的所得也不固定;3.未公開發行公司的員工,不易受惠於留才計畫的實施;隨著其他行業甚至傳統產業股東權益價值日益彰顯,企業與員工制訂的獎薪制度、留才計畫應考量實施的一致性,並非只有特定產業的制度。

因此鄭琮寰分析,若企業留才採行企業年金基金工具實施,不但和給予股票一樣,符合費用化的精神,對企業來講,實施與每個員工的成本一致,不會因庫藏股購買的時價不同而產生成本差異;對員工來說,當要賣股或贖回基金實現獲利時,較不易像單一股價跌幅過大,導致所獲得的金額有限;對股東權益來說,也不至於面臨一直現金增資,導致稀釋股東權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