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自去年12月6日起開始抽驗年節食品,第一批共抽驗年節食品105件,首波抽驗結果合格率96.1%,3件不合格金針食品,均是花蓮縣產製,移由花蓮縣衛生局究辦。
衛生局說,抽驗地點涵蓋年節食品批發商、大賣場、百貨超市、三鳳中街、食品販售商等地點,包含豬肉乾、牛肉乾、豆乾、香菇、金針、白木耳、蓮子、竹笙等,檢驗項目為二氧化硫及防腐劑。
針對不合格產品,衛生局已責令販售業者將產品下架,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二氧化硫是一種漂白劑,若添加過量食品下肚,可能對氣喘病患者會產生過敏反應,誘發哮喘與呼吸困難。建議消費者烹煮前先浸泡45℃溫水40分鐘再烹煮,可將二氧化硫殘留去除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