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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物業管理發牌制度 從業員需分兩級制

美通社/ 2012.01.04 00:00
學會建議,物業管理從業員可分為兩級,分別為「實務從業員」及「專業房屋經理」,分級條件則可參考物業管理業資歷架構中的第四級及專業學會的專業資歷。當中第四級別可應用於「實務從業員」因其著重於物業管理中負責監管運作的功能,學歷等同高級文憑或副學士;至於「專業房屋經理」,則主要負責策劃、督導及統籌的功能。所以專業學會的認可培訓及資歷至為重要。

學會會長佘泰基先生早前以個人名義獲邀為規管物業管理行業諮詢委員會成員之一,他表示:「從業員分級制可令市民對選擇物業管理從業員時有更明確參考,而現時大型屋苑物業管理費收支每年動軏逾億元,如遇有大型維修項目涉資亦逾億元,對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的能力需求與單幢樓宇差別極大,因此從業員分級制有其必要性。」

學會副會長袁翠儀女士說:「行業發牌制度應有機制讓『實務從業員』通過專業訓練及行業經驗的累積,可晉升為『專業房屋經理』。這樣更能鼓勵從業員提升專業能力和增加年青人上游的機會和動力。」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Hong Kong Institute of Housing)成立於1988年11月29日。截至2011年12月會員人數約2,500人,所管理的房屋不少於全港所有房屋百份之七十。學會成員負責策劃和統籌各種房屋管理服務,工作包括房屋設計、供應、改善、管理和行政事務。香港房屋經理學會除積極在港擴展會務外,還經常與中國大陸、台灣及澳門等地方房管機構和學術組織,進行及發展交流活動。

消息來源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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