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鑫: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處分乙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26款1.事實發生日:101/01/032.發生緣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之規定。3.處理過程: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於101/01/03接獲臺南市政府裁處書。4.預計可能損失:新臺幣1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之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