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電視台跑馬燈搞工商服務

中時電子報/王懿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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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讓百姓在看電視時不再被廣告打擾」,大陸廣電總局元旦起全面禁止電視劇插播廣告,業內人士推算,此政令將讓大陸電視台損失近200億人民幣(約960.6億台幣 )廣告收入。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電視台見縫插針,不給放廣告就打跑馬燈,或者掐掉劇尾,爭取兩劇(集)之間可播廣告的時間。

陸媒報導,「限廣令」實施後觀眾普遍反應「感覺相當好」,但也有人不適應,因為連倒杯水的時間都找不到。電視台多半規矩,只是有的把腦筋動到螢幕上下方的滾動字幕,劇演得正火熱,跑馬燈在工商服務。

至於兩劇間有12分鐘的廣告時限,部分衛視遂在劇末直接打「下集稍後播出」能搶10秒也好。還有某衛視在原本中插廣告的時段播「新劇推薦」,因「限廣令」明文不得插播廣告,但對「新劇推薦」無相關說明。廣電總局重申違者嚴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