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表示,臺北市政府主導辦理上開都市更新案,已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規定劃定更新地區,未來都市更新分回建物部分,規劃作為公營出租住宅(臺北市管有土地)及國際學舍(教育部管有土地),該案除可加速改善窳陋老舊眷舍景觀外,亦能有效提升市有土地之使用效能,並帶動周邊私有土地之再開發利用意願,促進整體街廓之發展,預估其經濟效益將達新台幣數十億元。
財政局另表示,本案招商評選方式採3階段方式辦理,第1階段為資格評審,第2階段為綜合評審,擇優選出3家以下入圍申請人,最後再就入圍申請人中,共同負擔比例低於公告比例之最低者,評定為最優申請人。而該案訂於3月15日截止收件,有興趣參與本案投標廠商可至財政局秘書室購買招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