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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衛襲胸 法官判決引父權論述

中央社/ 2012.01.02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2日電)新竹市一名大學警衛對女學生襲胸,新竹地方法院承審法官邱忠義今天表示,雖然女學生已原諒被告,但考量被告在父權主義宰制的壓迫心態下對女性進行猥褻,處有期徒刑6個月。

新竹市一名余姓大學駐衛警去年7月對一名女研究生襲胸得逞,被害人將事件PO網,並報警處理。檢察官提起公訴,新竹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適用簡式審判程序,判決余姓警衛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邱忠義表示,余男對女研究生三度襲胸,雖然余男並無不良前科紀錄,但身為學校駐衛警,本應維護學校安寧、保障在校學生人身安全,卻反過來利用被害人對他信任的機會,為滿足個人一時的性慾望,基於舊時代「整個社會由父權思想所宰制,而將女性置於男性控制之下」的思維,刻意運用並營造性屬上不平等的氛圍,強行壓迫被害人使其就範。

邱忠義指出,考量告訴人已原諒被告,且接受被告的道歉,而被告也已辭去駐衛警職務,達到告訴人提告的訴求,判決余姓警衛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邱忠義說,由於女學生已原諒被告,一般法官碰到類似情形都會給予緩刑,尤其被告沒有任何前科。不過,這種「基於父權主義的宰制思維」下的性壓迫行為,嚴重深化性屬上的不平等,加深「男性壟斷」的大男人主義刻板印象,不適合給予緩刑,否則無異助長「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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