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外交部昨天發佈新聞稿指出,依據1988年12月31日簽署、1991年1月27日生效的「印巴禁止攻擊核設施協議」,兩國昨天透過外交管道,在新德里和伊斯蘭馬巴德同步互換核設施清單。
新聞稿說,這是兩國自1992年1月1日以來,連續第21次互換核設施清單。「印巴禁止攻擊核設施協議」規範兩國須於每年元旦,就各自擁有的核設施地點,相互告知對方。
上述協議規範兩國相互向對方提供包括核電廠、實驗用核反應爐、核燃料生產、鈾濃縮、同位素分離與回收等設施地點的經緯度情報。此舉目的在一旦發生交戰情況時,避免攻擊對方的核設施。
過去20年來,兩國雖持續履行協議互換清單,但與此同時,「印巴禁止攻擊核設施協議」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雙方之間存在的緊張關係。10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