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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組織改造 成立性別平等處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2012.01.02 00:00
行政院表示,今年度起進行組織改造,並於院內成立性別平等處,將性別平等專責機制提升至行政院層級。

行政院表示,隨院本部組織改造強化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措施,並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特於行政院內成立性別平等處,為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大幅提升層級至行政院,為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重要的里程碑。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黃處長碧霞表示,性別平等處下設四科,包含綜合規劃科、權益促進科、權利保障科及推廣發展科,員額40人,將統合並督導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落實各項性別平等政策及措施。

1995年聯合國第4次世界婦女大會要求各國在政府內建立或強化國家層級推動性別平等之機制,1998年聯合國婦女發展處建議,性別平等機制應設置在政府最高層級,在總統、首相或內閣部長之下,設於中央政府規劃與政策統合範圍內。

據了解,台灣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業於去年12月19日頒布,性別平等處今年將督導部會研擬性別平等政策白皮書及重點分工表,從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就業經濟與福利、人口婚姻與家庭、教育文化與媒體、人身安全與司法、健康醫療與照顧和環境能源與科技等7個主軸,闡示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理念並提出具體行動措施,以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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