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去年3月間,「莉莉」發現男友劈腿,與男友大吵後,上網與施姓男網友談心,談著談著相約在中壢市內壢火車站碰面,吃飯聊天後還共赴附近賓館,發生2次性關係。
女方事後卻報警,指控施男進入賓館房間,就將她壓倒在床上,強行脫掉她的褲子與上衣,強迫口交、性侵害得逞,隔了2分鐘左右,施男2次性侵。不過,檢察官調查時,女方描述卻不相同,並稱施男休息5分鐘後又對她性侵。
施男則稱是少女同意下兩情相悅,第一次完事後,他到浴室泡澡,之後又發生一次性關係,休息後一起走出賓館,去火車站坐車。
檢察官也發現,少女與施男進入賓館時神情並無異樣,事後還一起步出賓館、到火車站搭車,返家後如常洗澡、睡覺,少女身上也沒有任何反抗造成的傷痕,檢方因此認為她指控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