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因應氣候變遷之國土空間規劃與管理政策」研議小組昨發表建議書,提出六點建議與呼籲,包括立法院應儘速通過「國土計畫法」、「海岸法」和「國土復育條例立法程序」等國土三法,應該全面進行自然危險地區調查與自然災害風險評估、落實國土保育區的劃設並加強分級管理等。
召集人、中研院院士劉兆漢指出,氣候變遷對人類社會衝擊會愈來愈大,從土地利用、水資源等都要審慎應對。政府必須建立合理的國土保育補償機制、流域管理組織與制度,「更重要的是,開發環評制度應納入氣候變遷風險評估與減災措施」。
環境變遷研究中心主任劉紹臣指出,台灣雖然沒有歐洲的熱浪問題,但夜間的增溫卻是全球增溫的兩到三倍,「過去台北每年僅約三十多個夏夜要開冷氣,現在卻已超過一百天,夏季幾乎天天都得開冷氣,嚴重影響節能減碳」。
極端天氣對台灣最嚴重的影響是「極端降雨」,以位居前百分之十的大雨推算,台灣的強降雨較五十年前提高一倍;前百分之一的強降雨則增加近兩倍。大雨導致的土石流也增加兩倍,「較高的山區未來是否適合居住,都是問題」。
劉紹臣說,目前環評雖有考量二氧化碳等影響,但仍未提及未來極端氣候影響,相關評估風險或管理政策都應納入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