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豐電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通過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委任薪酬委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王 琦先生(本公司獨立董事)(2)陳憲宗先生(本公司董事)(3)張文龍先生(現任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成立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