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德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重訂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2/292.減資基準日:101/03/28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構核准備查後公告之。4.換發股票基準日:NA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6.新股預計上市日:NA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99年10月01日董事會決議俟金管會通過此案後授權由董事長訂定,原100年10月28日第三次董事會訂定之減資基準日100年12月26日擬重新訂定為101年03月28日,此一基準日僅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如須變更此減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公司於99年09月10日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減資案件,業經該局於100年05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2032號函核准在案,另洽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作業計劃,俟其核備後,將召開董事會決議減資、更名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舊股換發新股作業及新股預計上櫃日期等事宜,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