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憶如:三人簽公文 有違程序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鄭琪芳/台北報導〕追打宇昌案,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停不了手!經建會昨天公布一份「南華、宇昌及台懋三案綜合事紀」;劉憶如表示,宇昌案有違一般正常程序,不僅採取「專案核准」作業,而且只依據一份三人簽署的兩頁公文,這是國發基金成立至今唯一的特例。

儘管不斷被在野黨質疑,經建會不務正業、只顧忙著宇昌案,但劉憶如昨天仍繼續加碼,上午召開年終記者會後,下午再舉行宇昌案記者會,提出一份長達二十二頁的「宇昌三案大事紀」報告。

劉表示,宇昌案公文卷宗資料中,不僅案名不清、公司名稱混淆,沒有申請書、計畫書與評估報告,更不見內、外部之專業評估紀錄,亦不見各種會議審查紀錄;她指出,相關卷宗資料的時間混亂、公司中英文名稱錯綜複雜,一些卷宗沒有日期,甚至還有資料疏漏情形。

劉憶如強調,國發基金是人民的錢,而由政府(國發基金管理會)代為管理,因此,必須經過特定的審查程序,才能確保投資案件的公平性與正當性,才能避免「少數人說了算」的黑箱作業情況發生。

劉憶如日前曾質疑,台懋生技讓出一股宇昌給林全,由林全取代何美玥出任宇昌監察人。前財政部長林全昨發表聲明澄清,「本人從未持有宇昌生技股票,亦從未接受台懋生技轉讓任何公司股票於本人或任何關係人名下」,若日後有人引用錯誤資料損害其名譽,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林全:未持有宇昌股票

林全說,他二○○七年以自然人身分出任宇昌監察人,持股為零,自始至終未持有宇昌股票,他既非官股代表,也非民股代表,而是一般通稱的「獨立監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