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營養午餐弊案,從十月底開始展開數波搜索、約談行動,至今共搜索卅所國中小學,及多處營養午餐供應商辦公處等地,已有卅一名校長涉案,其中二名校長是主動投案。
檢方調查,業者以每次十萬至五十萬元,或以每一用餐人次二至五元按月計算價碼行賄校長,希望校長能在投標時協助得標、得標履約時勿刁難、供餐出現缺失時能予包庇,並期望來年繼續得標。
起訴書指出,涉案校長濫用裁量權,圈選與行賄廠商友好的外聘評選委員,或於投標前洩漏評選委員名單,讓業者得以相同手法事先運作行賄,再由評選委員提高行賄廠商分數、降低未行賄廠商評價,藉此操縱評選結果。
檢方昨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八名國小校長,分為:海山李明生、清水蔡寶俊、成功許利楨、後埔李應宗、埔墘吳玉美、修德張崇仁、樹林葉振翼、蘆洲柯份。
其中收賄最多的蔡寶俊在偵查中自白,並勸導其他涉案校長出面自首,檢方認為犯後態度良好,向法院請求減輕其刑三分之二。
葉振翼、張崇仁、柯份三名校長則因始終否認犯罪及收受賄款,目前仍在押。三人被業者咬出分別收受一百卅萬七千元、四十五萬元、十三萬三千元,檢方認為三人犯罪惡性重大,且犯後態度不佳,求處重刑。
至於團膳的業者部分,歐克、金馬、津津及金龍四家供應商負責人及業務:李慕柔、程小玲、林孟蓁、陳思妤、洪世源、林秋滿、柯進成、柯智寶、陳秀暖與廖憲彬等,共十人同依貪汙罪遭起訴。
針對新北市八位國小校長因營養午餐案被起訴,全國校長協會昨表示,政府給學校的經費太少,造成有些校長必須向廠商要資源。
教育部不認同這種說法,表示「該給學校的錢都給了」,校長原本就不該向廠商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