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遭重判的員警分別是,二組巡官王炳坤十二年半、偵查佐余睿紘十二年、鍾岳微十一年、陳建貴十年半、延平派出所警員陳建志十三年半、退休警備隊員林錦鴻十三年。
另偵查佐林興、延平所警員廖榮輝、警備隊員謝奕震因坦承犯行,分別判二年八月徒刑,褫奪公權二年;業者黃朝邨、股東李慶華、劉永萬坦承犯行,行賄部分獲免刑,賭博罪則被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白手套陳歡雄貪汙罪也獲免刑。
判決指出,黃朝邨與股東李慶華、劉永萬等人,八十二年在基隆開設麗晶電子遊藝場,為免遭查緝,從九十三年開始,透過白手套賄賂官警長達七年,金額總計約莫五百餘萬元。
法院審理後,六名官警仍矢口否認涉及不法,合議庭認為六人敗壞警界風氣,做出上述判決,其中陳建治收賄金額達一六二萬,是所有涉貪員警中最高,刑度十三年半,也是所有官警中最高。
法院也向九人追繳五六三萬餘元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