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貸 得徵提連帶保證人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3日電)立法院修法規定,自用住宅貸款及消費性貸款不可徵提連帶保證人。金管會表示,銀行辦理的學貸,屬政策性放款,可以不受限制,得徵提連帶保證人。

由於立法院修正銀行法第12條,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貸款,不得徵提連帶保證人,銀行對於辦理學貸是否可以徵提連帶保證人有疑義。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邀集教育部、法務部及銀行公會討論並凝聚共識。

金管會表示,銀行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辦理的就學貸款與留學貸款,考量授信、借款契約條件及特性與一般消費性放款性質不同,為政策性貸款,可不受銀行法第12條之一不得徵求連帶保證人的限制。

金管會表示,現行就學貸款是在學期間可不還本息,畢業後才還款,現在多由父母擔任連帶保證人。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