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必琪:本公司集團組織重整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0/12/232.公司名稱:東莞婕訊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和平華寶電子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配合集團發揮最大效益,並節省管理成本。6.因應措施:因應本公司集團組織重整及業務整合發展需求,本公司擬將東莞婕訊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和平華寶電子有限公司整併至東莞厚街華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有效利用資源進而提升產能利用率,並將取消和平華寶電子有限公司之投資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