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啟:華東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發放暨上市買賣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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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一、本公司經100年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275,204,97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27,520,497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1月9日金管發字第1000052206號函核准,並經經濟部100年11月24日經授商字第100012660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減資換股計劃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11月30日臺證上一字第1000037778號函准予辦理。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00年12月30日上市買賣,本次減資換發發行新股61,831,766股,計新台幣618,317,660元。二、本次換發新股票自100年12月30日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100年12月16日停止在市場買賣,且在新股票上市買賣時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捌億玖仟叁佰伍拾貳萬 貳仟陸佰叁拾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分為捌仟玖佰叁拾伍萬貳仟貳佰陸拾叁股。(二)、減資銷除資本及股數:本次減少資本貳億柒仟伍佰貳拾萬肆仟玖佰柒拾元,銷除股份貳仟柒佰伍拾貳萬肆佰玖拾柒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三)、私募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私募增加資本伍仟陸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總金額為伍億陸仟萬元。(四)、減資後申請上市股數及實收資本額:本次減資後申請上市股數為陸仟壹佰捌拾叄萬壹仟柒佰陸拾陸股,減資暨增資後股份總數為壹億壹仟柒佰捌拾叁萬壹仟柒佰陸拾陸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壹拾壹億柒仟捌佰叁拾壹萬柒仟陸佰陸拾元。 (五)、本次減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換發692股(即每仟股銷除308股),減資比率為30.80%,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放棄歸併或歸併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票面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採帳簿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抵充股票無實體發行帳簿劃撥之費用,不再另行發放。三、本次換發之新股,依公司法第一六二條之二規定,採無實體發行,免印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四、股票換發處所:華東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辦事處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敬業一路192號1樓電 話:(○二)八五○二二二九九五、換領新股票手續:(一)、本次換發之減資新股將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並由臺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並同日上市買賣,股東請至往來券商補登存摺即可,毋需辦理換發手續;惟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換發作業。(二)、尚未辦理實體股票轉換無實體者,請依下列辦理:1.持有已辦妥過戶之現股股票者,請於100年12月19日(含)前持股票、集保帳戶存摺、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郵寄辦理者請加附蓋妥原留印鑑之『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673』及『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辦理(申請書請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下載,網址http://stock.walsin.com/表格下載/671登錄專戶及673登錄專戶下載或洽本公司股務辦事處索取)。2.未於股票停止過戶日前辦妥股票過戶者,須俟減資新股發放日(100年12月30日)後持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股票領回清單或繼承或贈與交易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集保帳戶存摺及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郵寄辦理者請另附蓋妥原留印鑑之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673』二份(出讓人及受讓人各填一份)及『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辦理(申請書請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下載,網址http://stock.walsin.com/表格下載/671登錄專戶及673登錄專戶下載或洽本公司股務辦事處索取)。(三)、原股票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者,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辦理換發減資新股作業,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六、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畫內容作業事項,俟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於舊股票停止過戶開始日前至少十二個營業日將相關書件函送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並於其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告,另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