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光化學董事會決議派公司人員出任子公司荷蘭永光公司董事職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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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1年12月22日公司名稱:永光化學(1711)主  旨:本公司第十四屆第十三次董事會決議:派公司人員出任持股100%子公司荷蘭永光公司董事職務,同時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更新)發言人:蔡瑞安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100/12/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董事兼總經理陳偉望出任董事長, 副總經理蔡 光豐出任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之荷蘭永光公司之營業範圍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代表本公司出任荷蘭永光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全體出席,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 董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第4項內容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