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0/12/222.公司名稱:祺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無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上傳公開說明書時,未做確認,致誤植電子檔案6.因應措施:謹發佈重大訊息,並即刻上傳更新公開說明書檔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